家長監護工程
申請引導
申請條件:

1、申請人需為被監護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;

2、申請人的被監護人年齡小於18周歲;

3、申請人需為大陸公民,不含港、澳、臺人士。

申請需提交材料:

1、監護人資訊表(包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影本);

2、被監護人資訊表(包含被監護人所玩遊戲相關資訊及身份證明影本);

3、填寫網路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申請書、保證書、授權書並手工簽字(需下載,填寫並列印,簽字);

4、申請人與被監護人的監護關係證明檔(戶口名簿或有關機關出具的證明檔)。

其他要求:

1.申請人應提交較完備的申請材料,對未提供的資訊要及時補充;可請熟知電腦、互聯網、遊戲的人員進行協助,以便提供詳實資料;

2.申請人應保證提交的資訊真實有效;對於提供虛假資訊或偽造證t件,我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
服務申請書下載
附件一:監護人資訊表
附件二:被監護人資訊表
附件三:網路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申請書
家長監護服務FAQ
Q: 可以通過什麼管道申請家長監督未成年人帳號?
A: 目前您可以採取Email的方式進行申請。
Q: 申請監督的帳號有什麼要求?
A: 帳號所屬人必須未滿18周歲。
Q: 申請監督未成年人帳號需要提供什麼
A: 您需要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影本、帳號所屬人身
份證影本以及戶口本影本、公安機關監護證明。